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粉岭中年男子公然非法卖小狗 热心市民即场录音搜证

粉岭中年男子公然非法卖小狗 热心市民即场录音搜证

【动物专讯】粉岭一名中年男子日前公然向途人非法兜售狗狗,他在海联广场外绑着一只估计约1个月大幼犬,指是自己所养狗妈妈所生的土耳其猎犬,又索价1,500元出售,说:「买只狗玩下,抵玩。」热心市民陈小姐以录音搜集了罪证,并即场报警,惟警员到场后,该男子否认卖狗,警方最终联络了渔护署跟进。陈小姐表示,希望能够继续跟进事件,亦不介意上庭作证,只希望能够帮到那可怜的小狗。渔护署表示,于1月3日下午接获1823转介,有市民举报于粉岭海联广场外,怀疑有人非法售卖狗只。该署已派员到上址一带巡查,并未发现有人涉嫌非法售卖狗只。渔护署会继续跟进和巡查,若发现有人非法售卖狗只,并有足够证据,将对涉案人士作出检控。陈小姐对本报表示,于1月3日收到同事通知,指发现有人在粉岭海联广场外公然卖狗。她随即到场了解,发现一名中年男子将一只幼犬绑在身旁,没有水和没有粮。她即上前假装和小狗玩耍,边靠过触摸了解小狗身体状况,边当场录下和该男子的对话。该男子指小狗是自己所养狗妈妈所生,又即场展示狗妈妈和约6只狗B的相片,该男子索价1,500元,并说:「现在(外面)随时要18,800元,现在买可以节省食3年狗粮。」又多次以「买只狗玩下」游说陈小姐买下这小狗。她其后走到远处报警,她引述警员到场了解后,向她指那男只是「穷伯伯」,是在放狗而不是卖狗。她将录音交给警员,警员表示不是人赃并获,会联络渔护署跟进。她说:「我感觉警员纯粹想调停,而我的目的是希望可以帮到那只狗B。」根据法例139B章《《公众衞生(动物及禽鸟)(售卖及繁育)规例》,任何人如没有动物售卖商牌照、甲类繁育狗只牌照、乙类繁育狗只牌照或单次许可证,均不可出售狗只,否则属违法,最高可处罚款10万元。粉岭一名男子日前公然兜售小狗。小狗被绑起来。警员接报到场调查,惟该男子否认卖狗。The post 粉岭中年男子公然非法卖小狗 热心市民即场录音搜证 appeared first on 香港动物报 Hong Kong Animal Post.其他人也在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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