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南亚裔外卖员去年在葵涌驾驶电单车时,遭一辆的士从后撞翻,需要终身以轮椅代步。涉案的士司机涉嫌案发后不顾而去,今日在区域法院承认危驾致他人受伤等3罪。法官判刑时说,基本有同理心的人都会立刻停车,了解伤者伤势,指被告只顾自身利益,判处监禁14个月。 法官练锦鸿判刑时指,被告案发时尾随事主电单车已一段时间,期间亦没有其他车辆出现分散其注意力,被告理应能留意前方的路面情况。法官称,身为外卖员的事主于案发后不能正常行走及工作,正常生活已变为不可能,但被告被捕后居然指,当时因要安顿车上乘客才没有停车。 法官指出,基本有同理心之人都会立刻停车,了解伤者伤势,但被告于案发后约20分钟才折返现场,批评被告只顾自身利益,没有想过为对方带来的伤害,判他监禁。 控罪指,被告在前年9月,在葵涌大白田街,在道路上危险驾驶的士,引致事主身体受严重伤害。他另被控于意外发生后没有停车,及涉案的士的转向齿轮箱右边托架螺栓鬆动。其他人也在看